很多学生还有家长关心的毕业之后工资情况,山东技校网的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山东2014低工资标准。
大众网济南2014年3月3日讯,山东省政府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月低工资和 小时低工资做出规定。其中济南、青岛等7市的市内各区月低标准为1500元。
《通知》表明本次低工资标准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的。调整后的全省月低 工资标准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为15元、13.5元、12元。月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低工资标准 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3〕39号文件同时废止。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和潍坊的部分经济较发达区县将执行1500元的低工资标准,这些城市中经济相对欠发达的 区县,如济南的长清区、章丘市等将执行1350元的第二级低工资标准。东营所辖的所有县(区)和威海所辖的所有市(区)均执行1500元的第一级 低工资标准。德州、聊城和菏泽所辖的所有县(市、区)则均执行1200元的第三极低工资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低工资标准, 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同事,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 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以上是山东技校网的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山东省2014低工资标准,希望能帮得上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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