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招计划

全国统一报名热线:400-619-8866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秉承“崇德尚能”校训,确立了“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精品建院”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走产学研结合之路。2003年学院代表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参加并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先后被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院党委被中共山东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现有教职工635人,专任教师348人,教授、副教授167人,博士、硕士292人。217名企业工程师、技师担任兼职教师。全日制在校生9546人,成人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在校生3000余人。
学院占地955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拥有数控实训中心、汽车整车实训中心、建筑施工实训中心、工程造价实训室、生物工程实训室、眼视光实训中心、物流管理实训中心、计算机应用培训中心、服装设计实训室、学前教育专业技能课实训基地、酒店服务技能实训室等校内实训中心37个。建成博特精工车间、一汽3S店等“校中厂”,山推、重汽等“厂中校”,设立了“思科网络学院”,校外实训基地252家。数字化校园省内一流,校企互动平台展示真实场景。图书馆藏书94.9万册,期刊杂志1417种,电子专业期刊9600种。
设有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艺术与设计系、服装设计系、文化传播系、公共事业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外国语系、旅游管理系 、德育教学部、基础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开设了制造、土建、电子信息、生化、轻纺与食品、环保、财经、旅游、艺术设计、文化教育等16大类56个专业,形成了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集群。
学院大力实施教育部质量工程,取得了全省一流的标志性成果。建有1个国家级、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央财、3个世行支持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成3门国家、29门省级精品课程;主编37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其中1部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培育出1个国家级、5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有1名全国劳动模范、2名省级教学名师、4名市级突贡专家。主持国家星火计划项目3项,省市级项目114项。获得省、市级科研成果奖96项,拥有国家专利57项。
学院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了校企专业设置共议、课程体系共订、培养过程共管、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共用、教育资源共享、技术难题共研、校企文化共融的人才培养模式。联手知名企业,设立了山推、如意、鲁抗、豪雅、华威、沃尔沃、润华、申科等“冠名班”,实施订单培养。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高,学生“双证书”获取率达98.41%,就业率达98.32%。
校园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成立了大学生记者团、大学生艺术团、砺志社、创业协会、足球协会、辩论协会、心理协会等学生社团组织,丰富了学生课余活动,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五月的鲜花”大型文艺活动获山东省高校文化活动类优秀成果二等奖,已成为全省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女排获省22届运动会金牌,艺术团舞蹈队获省舞蹈大赛2项金奖。师生合唱团获济宁市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歌会金奖第一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被评为山东省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通过奖、贷、勤、助、补等措施激励优秀学子、帮扶家庭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及企业奖学金、助学金。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600余万元,受助面达到60%。同时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技能人才7万余人,受到省内外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以“创新多元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为先导,以“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系统化改革”为主线,以重点专业和集群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建成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社会服务中心、文化传播中心。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考须知
2012年我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名校的创建成功标志着我院的办学能力和整体办学水平已跻身于全省高职院校第一方阵之列。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自今年起可以进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为600人(以省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见附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单独招生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由国家授权高职院校自主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一种招生形式。
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可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的,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和全国夏季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春夏季高考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和参加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25日起登陆我院网站,点击“单独招生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或到我院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济宁市金宇路3号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102室学院招办。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考试号(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时的14位考试号)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
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只进行专业素养测试(面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等详细事项请参阅《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三、报考条件和体检
(一)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还应符合有关专业类别要求。
(二)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3月25日至4月8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报名方式报考我院。
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考生号(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时的14位考生号)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
现场报名:考生可以到学院招办(济宁市金宇路3号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102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考生号(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时的14位考生号)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院校,不得重复报考。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四)信息确认、缴费及看考场: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于4月12日下午2:30—4月13日下午4:00(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到我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考生2013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2、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统一缴纳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3、4月13日下午3:00(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后考生看考场。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
4月14
上午
9:00-11:30
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
基本能力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上午
9:00-11:30
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
专业素养
(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认知等)
面试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试;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只进行专业素养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认知等方面。分值为300分。
(三)考试成绩确定: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以基本能力测试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以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为录取总分。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基本能力测试及专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三)评卷工作。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获奖考生须于4月8日前(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到我院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我院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学院于4月17日—4月21日(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三)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院校名称
专业名称
文理
艺术
高职对口
合计
学制
学费     (元/年)
类别
计划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机电类
30
70
三年
5000
数控技术
20
机电类
10
30
5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计算机类
20
40
50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
计算机类
10
20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30
建筑类
20
50
5000
工程造价
20
20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机电类
10
40
500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10
机电类
10
20
5000
眼视光技术
20
20
5000
生化制药
10
10
5000
会计电算化
40
财经类
25
65
4800
物流管理
20
商贸类
15
35
4800
学前教育
40
幼教类
20
60
4800
酒店管理
20
餐旅服务
15
35
4800
航空服务
20
20
4800
航空服务
10
10
7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10
10
20
5000
服装设计
10
10
服装类
15
35
5000
合计
370
30
20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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