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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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鲁教职字〔2020〕6号,以下简称《学校考核方案》)《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试行)》(鲁教职字〔2020〕7号,以下简称《专业(群)考核方案》)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基本背景

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要求,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区域离不开、业界都认可、全国领先,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学校和专业(群),经研究,决定建立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制度。


二、基本理念

(一)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开宗明义地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的引领者,是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不同于普通教育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不但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且能够有效推动推动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补齐人才培养短板,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有效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技术创新支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


(二)面向市场灵活开放办学。从引进行业企业标准、能工巧匠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再到与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专业、二级学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学校开门办学,开展各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实现价值、塑造品牌,将根扎在产业链上,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的有机衔接,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从产业中汲取丰厚滋养。


(三)内涵发展特色创新办学。以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效能为重点评价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由规模扩张向提升质量转变。鼓励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面向区域和行业重点产业找准专业定位,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形成核心专业能力,在技能大赛、技术创新、教学成果、标准制定、教材课程开发、职教联盟创建等各个领域创新突破、大显身手。


(四)以结果为导向多元评价。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以毕业生就业率、创业率及平均薪酬、“双师型”教师比例、师均技术服务到款额等实实在在的业绩,综合利用学生、教师、用人单位、企业、行业、第三方、同行、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评价的结果,考核办学质量、办学效益,激励学校坚守立德树人任命,履行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职责,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和产业发展需求办学,努力增强各方面的获得感。


三、考核范围和周期

《学校考核方案》考核范围为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考核按自然年度组织实施,根据每年重点任务,对相关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专业(群)考核方案》考核范围为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举办专科教育的本科高校)所有专业(群)。综合考虑专业(群)全省布点数和在校生数,以量大面广的专业(群)为主,按照同类专业(群)进行考核,每3年一轮,逐步扩展到所有专业(群)。


四、主要内容

《考核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考核方案、考核指标和负面清单3部分。

(一)考核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程序以及结果运用等具体内容。

(二)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现有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总体数量与人均数量相结合的原则系统设计指标体系,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办学要素,不追求面面俱到,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按照百分制赋分。特色创新指标为加分项。《学校考核方案》包括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专业(群)考核方案》包括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特色创新指标为加分项,分值20分。

(三)考核负面清单。从意识形态、党建考核、规范管理、经费使用、重大事故等方面设定负面清单。《学校考核方案》包含15项负面清单,其中,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8项,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7项。《专业(群)考核方案》包括11项负面清单,其中,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5项,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6项。


五、考核程序

考核步骤主要包含考核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评、组织评价以及确定结果等程序。根据考核赋分情况,确定A+、A、B、C、D五个档次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通报学校举办方,作为学校及其领导班子考核重要依据。对确定为A+、A档的学校和专业(群),在经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排中给予倾斜。对确定为D档的学校和专业(群),约谈学校或予以优化调整。


七、主要亮点

(一)不仅“能就业”还要“就好业”,高质量就业成关键点。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全省高职院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在稳就业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就业成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新期待。为此,考核方案将毕业生就业率、创业率、平均薪酬以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评价高职院校就业质量的指标内容,既要看就业创业率,还要看薪酬水平,以及毕业生、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多个维度促进就业质量提升。


(二)建设一批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和专业,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混合所有制办学是促进校企休戚与共、产教深度融合、激发办学活力的重要形式。全省现有混合所有制办学机构40余家,吸引社会资本近百亿元。为更大范围和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资金、土地、设施、设备、人才、知识、技术和管理等多个要素,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考核方案将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机构或项目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优化职业教育供给,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


(三)既能“上讲台”又能“下车间”,建设高素质“双师型”队伍。职业教育教师,与普通教育不同,不但需要较高的理论水平,更需要很强的动手实践能力,既要会说,更要会做。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已达到50%以上。为确保尽快实现70%的目标,考核方案将“双师型”教师占比作为考核指标,推动学校建设一支群英荟萃的“双师型”队伍。


(四)“名师出高徒”,培育一批创新团队和教学名师。学校发展有活力,专业建设有底蕴,离不开强有力的团队建设和高精尖的教学名师。既需要有团队的群体效应,又需要有名师的引领效应。全省高职院校现有国家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9个、国家级“万人计划”教学名师9人、山东省教学团队235个、山东省教学名师(含青年技能名师)308人。为进一步加强名师队伍建设,考核方案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青创人才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数量以及教学名师(含青年技能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主持人)数量等作为考核指标。


(五)建设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高地,让更多技能大师、“能工巧匠”走进校园。鼓励支持学校引进富有实践经验的业界精英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实训、研发,使学校成为各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教授知识、传承技能、研发创新的聚集地。为此,考核方案将学校聘用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数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六)让会动手的先上,贡献大的多得。着力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顽瘴痼疾,一方面深化学校内部改革,建立科学的评价激励导向,让作出贡献的人才“名利双收”,激发教师队伍创新创造活力;另一方面凸显职教特色,不仅评价教师理论水平,更评价教师动手能力、实际贡献以及在生产一线的实践经历。通过考核高水平、高贡献人才收入水平,引导学校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让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


(七)夯实“齐鲁工匠”培养主阵地,建设技术技能传承创新策源地。职业院校要落实育训并举法定职责,不但举办学历教育,还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00万人次以上。面对新经济新技术带来的生产技术、组织模式快速变化,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之外,还要聚焦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工艺等应用性研究,服务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成为区域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创新源、技术源和人才源。为此,考核方案将技术服务、承担的各类培训及专利转化方面到款额以及较上年增幅,单列指标考核,分值更是达到10分。


(八)对标对表世界水平,办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院校。发展好的学校,同样也是开放度高的学校。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瞄准世界前沿,提升国际竞争力,强化国际话语权,建设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院校,在服务“一带一路”“走出去”中彰显自信和担当。目前,全省高职院校已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9个。为提升开放度,推动学校上水平、上台阶,考核方案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师生国(境)外访学交流量以及开发国际标准或承担国际合作平台等作为考核指标。


(九)学校办得好不好,师生最有发言权。学生和教师是学校的主人,更是学校发展的主力军。因此,考核方案把师生满意度作为评价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并且该项指标所赋分值为10分,占“发展能力”一级指标分值的1/2,以此引导学校树立“以生为本”“以师为本”的鲜明导向。


(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特色办学、创新发展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全省现有各类高职院校85所(含3所职业技术大学),其中,国家“双高计划”院校15所,省优质高职院校37所。为推动学校实现内涵式特色发展,考核方案在统一设定的评价指标之外,还单独设置了特色创新加分项,分值20分,旨在引导学校立足自身优势,充分挖掘潜力,大胆探索创新,形成鲜明特色,千校千面、各具风貌。


附: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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